为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疫情防控作用,切实保障全市贷款职工征信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调整逾期宽限期。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延长还贷时间,设定10天逾期宽限期,在宽限期期间还贷均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二是视情况调整“四类人员”相关逾期记录。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因受疫情防控影响,在宽限期内未能及时还款造成逾期的,职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核实后,我中心不会将相关逾期记录报送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已经报送的将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