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精减银行归集专户有关情况的通知

2020/10/12 1.5w 阅读 299 点赞

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2019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每家受委托银行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有关资金账户开设的规定,我中心定于2020年10月20日将对桂平、平南的归集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桂平市和平南县的个人自愿缴存职工的公积金,中心自行变更代扣银行。

二、桂平市和平南县的缴存单位在2020年10月20日0时后汇缴住房公积金,需将款项划转至我中心精减后的银行归集账户。

三、2020年10月20日起,要求各缴存单位在划转住房公积金时,摘要(备注或附言)内容应输入:单位账号+g(个人部分)或d(单位部分)或q(全部)+缴存月份(如202010),若输入不规范,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入账,将做退款处理。

如有疑问,可与我中心联系,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给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