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我中心对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了排查,并通过电话催收和发放催缴建议书的方式对排查发现问题的4家单位(具体名单如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但未果。现将这四家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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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逾期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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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南县农田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公积金仅缴存至2018年12月, 有23个月逾期不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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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平南县宏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公积金仅缴存至2019年8月, 有15个月逾期不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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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桂平市寻旺乡卫生院 |
公积金仅缴存至2019年9月, 有14个月逾期不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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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西桂平市启知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
于2020年8月27日设立登记, 至今未为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汇缴 |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