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冬季是一氧化碳中毒高发期,特别是居民住宅、城乡接合部出租屋、农村住宅、建筑工地、学校等,因烧炭取暖、燃气热水器使用不当引起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加强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订标准宣传材料
各有关单位、部门通过制作横幅、宣传展板或利用电子 LED屏等形式,做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横幅标语、宣传栏可参考附件 1、2)
二、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供应商要宣传到所有用户各县(市、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办公室督促辖区内管道燃气企业和瓶装燃气供应商做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通过入户安装(送气)宣传、液化气瓶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确保宣传覆盖所有用户。
三、在媒体上持续宣传
各有关单位、部门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抖音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信息。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地方媒体(报社)开展宣传;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开展宣传;市气象局负责通过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气象预警大喇叭系统、气象影视节目等方式开展宣传。
四、通过手机向燃气用户和市民发出宣传短信市工信委负责组织通讯营运平台(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通过推送手机短信、网络电视等方式开展宣传。
五、在学校单位街道进行宣传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学校开展预防—氧化碳中毒科普安全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宣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督促辖区内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等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宣传教育且覆盖在册居民小区和村屯。
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落实情况、照片等材料报我办,联系电话:4578693,邮箱:gvk8177@163.com:
附件:1.防范—氧化碳中毒明白纸
2.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标语
3.预防—氧化碳中毒宣传手册
贵港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