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我中心对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了排查,并通过电话催收和发放催缴建议书的方式对排查发现问题的四家单位(具体名单如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但未果。现将这四家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逾期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
1 | 平南县农田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公积金仅缴存至2018年12月, 有36个月逾期不缴 |
2 | 平南县上渡街道大成卫生院 | 公积金仅缴存至2020年10月, 有14个月逾期不缴 |
3 | 广西桂平市佳兴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积金仅缴存至2020年12月, 有12个月逾期不缴 |
4 | 桂平市石龙中心卫生院 | 公积金仅缴存至2021年2月, 有10个月逾期不缴 |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