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中心业务大厅人员流动聚集,切实保障办事企业、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就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方式倡议如下:
一、倡导现场办事时,听指引,做好防护。
公积金中心各网点业务大厅严格按照“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戴口罩和1米线”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请办事职工理解并主动配合我们的防控措施,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行信息登记、接受体温检测,保持良好秩序。进入业务大厅时,请缴存职工从规定出入口进入或离开,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做好“三码联查”工作,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工作人员处做好相关信息登记),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健康码、行程码为绿色,体温低于37.3℃,近期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方可进入。离开大厅时,应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随身带走并妥善处置,不要随手丢弃。废弃口罩要统一放置在大厅设置的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内。为防止交叉感染,请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握手,有序进出、有序办理,快办即走,尽量减少逗留时间。另外,我们也将全力加大大厅的通风消毒,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阻断疫情传播。如存在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情况的,请配合工作人员到疫情防控临时等候区等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二、倡导“不见面”审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
(一)网上办。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站(http://gg.zwfw.gxzf.gov.cn/)或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https://wx.gggjj.org.cn/ggwt/),进行线上查询或申报。
(二)掌上办。下载广西政务APP、贵港公积金APP或“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注册认证后,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在线申报或智能办。
(三)自助办。提倡使用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机。办事职工在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业务大厅网办自助区或24小时自助公积金专区,登录官网“网上业务大厅”或登录自助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购房提取、离职提取、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等十一项业务。
(四)邮寄办。对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办理事项,可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三、提倡线下预约办,即办即走。
对于无法线上办理且急需到业务大厅处理的业务,建议您通过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或广西政务APP网上预约方式,提前预约、对接申请事项,可致电0775-12345咨询,我们将会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确保材料一次性准备齐全,申请事项一次办结,减少往返次数和在业务大厅的滞留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建议大家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线上渠道分布图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3日
附: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线上渠道分布图
服务事项名称 | 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或广西政务APP |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或贵港公积金APP |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 | |
1 |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 √ | √ | |
2 | 住房公积金个人登记开户 | √ | √ | √ |
3 |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 √ | √ | |
4 |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注销 | √ | ||
5 |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 | √仅限于该套房已完成首次办理,再次办理的情形 | √仅限于该套房已完成首次办理,再次办理的情形 |
6 | 建造、翻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 | √仅限于该套房已完成首次办理,再次办理的情形 | √仅限于该套房已完成首次办理,再次办理的情形 |
7 | 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 | √仅限于该套房已完成首次办理,再次办理的情形 | √仅限于该套房已完成首次办理,再次办理的情形 |
8 | 偿还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 √ | √仅限公积金贷款 | √仅限公积金贷款、农行房贷 |
9 | 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 | ||
10 | 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 √ | √仅限于该套房已完成首次办理,再次办理的情形 | √仅限于该套房已完成首次办理,再次办理的情形 |
11 |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 √ | √仅限于每年首次在柜台或通过广西政务APP办理,当年内再次办理的情形 | √仅限于每年首次在柜台或通过广西政务APP办理,当年内再次办理的情形 |
12 |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 √ | √仅限于已完成首次办理,再次办理的情形 | √仅限于已完成首次办理,再次办理的情形 |
13 | 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 | √ | √ |
14 |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 √ | ||
15 | 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 √ | √ | √ |
16 | 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提取住房公积金 | √ | ||
17 |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 √ | √ | √ |
18 | 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手房)申请 | √ | ||
19 | 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申请 | √ | ||
20 | 住房公积金贷款(建造、翻建、大修)申请 | √ | ||
21 | 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缴存 | √ | ||
22 |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 √ | √ | |
23 | 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 | √ | |
24 |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