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精神,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截至6月30日,我市完成了住房公积金2023年度结息工作,为全市3872家缴存单位20.84万名缴存职工结付利息共计9952.32万元,分别同比增长4.79%、2.91%、10.4%,所结利息已全部计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
缴存职工可通过登录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可实时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情况,如有疑问,可致电0775-1234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