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以下简称《规划》)已通过市政府批复实施,现将《规划》简略解读如下:
一、《规划》确定的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坚持以绿色、生态为基本理念,以水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保质、水循环利用为主要出发点,结合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持,将贵港建设成为城市与生态环境建设双赢的宜居城市。
二、《规划》确定的海绵空间格局:规划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形成“两江穿城,一山为屏,八楔镶嵌、四区互动、十六水系融荷城”的空间格局。
三、海绵建设重点区域及流域系统规划的原则为尊重自然、结合规划、特质相似、合理调整。
四、《规划》确定了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的9项指标及功能区划分。其中,约束性指标包括:贵港市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污水收集处理率≥90%;排水设计标准为管线设计重现期一般地区为2a-5a,重要地区3a-5a,特别重要地区可采用10年或以上;防洪排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按30a;污水再生回用率≥20%;雨水资源利用率≥1.2%。
五、《规划》确定了贵港市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为70%及各个管理单元径流量控制率指标。
近期建设要求:(1)2017年达到城市建成区约8%以上的面积要求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2)2018-2019年达到城市建成区约14%的面积要求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3)2020年达到城市建成区约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中期建设要求:在中期规划范围内的公共建筑、科研教育、市政公共设施等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对中期建设范围内新建项目统一按照海绵城市技术指南要求。
远期建设要求:达到全市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六、《规划》确定了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近期重大项目,包括河道水系水环境治理及调蓄设施、海绵公园建设、湿地、流域性调蓄设施、重要道路海绵化建设。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