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住房保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各级政府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住房供应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我市一直高度重视,每年均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抓实,并取得良好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住房保障有关政策,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促进贵港市住房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满足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加快解决棚户区居民的居住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特编制本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内容共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总体要求,“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制,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实物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购改租模式创新,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实施工作,探索保障房产业化发展道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二是目标任务,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市今年的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0722套,其中城市棚户区国家任务8722套、自治区新增任务2000套;棚户区住房基本建成709套;发放住房保障租赁补贴50户;分配入住考核标准为2018年底前,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不含已依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的分配完成90%以上、督促县市着力解决公租房竣工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保障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保障棚户区改造开工、棚户区项目建设、房源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住房补贴发放的工作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