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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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贵港市非法渔业养殖整治政策解读

2018/12/05 1.5w 阅读 186 点赞

1.问:为什么不能用电捕鱼?

答:电力捕鱼是利用直流、交流或脉冲电流,通过电极在水中形成电场以驱集或击死、击昏鱼类,再配合其他渔具捕获鱼类,属于一种掠夺性捕捞方式。其破坏性主要有:一是电力所到之处,大鱼小鱼全部昏死,鱼虾绝迹,并危及到底栖水生动物及其他生物的生存;二是被电捕器电击过的鱼类,不论是成体、幼体,其性腺发育都会受到严重损害,基本失去繁殖能力,可谓“断子绝孙”;三是电力捕鱼工具简陋,没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2.问:炸鱼、毒鱼、电麻鱼的要负哪些的法律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问:为什么要我市今年要开展非法渔业养殖整治工作?

答:近年来网箱养殖在我市江河、水库水域自发形成,迅速发展,全市江河、水库水源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内均有涉及。网箱养殖一方面可以提高渔业养殖密度,降低养殖成本;但另一方面,正由于养殖密度的提高,导致水体溶解氧不足,鱼类患病概率增加,养殖户在水体中投药量增多,对水源造成抗生素等药物污染。另外,养殖网箱的网衣阻滞了水源的流动,减缓了水源净化和交换,导致鱼类粪便大量沉积于水底形成很厚的粪便层,长期以往就成了细菌的培养基。水体细菌滋生,分解产生亚硝酸盐和硫化氢等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水体环境,威胁饮用水源健康。所以,开展非法渔业养殖整治工作既是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部署要求,也是保护江河水库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重要举措。

4.问:无证的养殖户在限期拆除养殖网箱时是否有赔偿?

答:未依法取得养殖证网箱养殖户限期拆除养殖网箱是依法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处罚,政府不对其依法受罚的行为进行赔偿。但考虑到拆除养殖网箱需要一定的成本,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打击非法渔业养殖非法渔业捕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18〕48号)规定,我市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网箱拆除清理的业主,按网箱面积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5.问:无证网箱养殖所饲养鱼是否受法律保护?

答:未依法取得养殖证网箱养殖户并不享有使用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使用水域从事养殖的权利属于法定的用益物权,该权利只有依法取得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未取得养殖证,即其并未依法取得对全民所有的水域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故不具有受到物权法保护的养殖收益权,养殖收益亦不属于合法民事权益。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之规定,无证网箱养殖的养殖收益不具有合法性,其养殖鱼价值构成中的利润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但与此同时,在养殖户投入的养殖成本中,其对所购买的鱼苗具有合法之财产权,饲养鱼类亦需必要的饲料等维持养殖的成本性投入,属于合法民事利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