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贵港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贵政通〔2022〕8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明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6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22〕19号),公布了广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我市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2022年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工作,编制公布贵港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22〕19号)。
三、重要意义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一是通过构建形成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职责关系,理清各部门权责边界,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制化。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是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三是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通知》正文部分原则性明确了许可事项来源、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管理、审批层级调整的规定、地方设定的许可事项需明确子项和实施规范、各类清单衔接、中区直驻贵单位许可事项管理等内容。
附件部分包含2张清单,即《贵港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贵港清单)与《中、区直驻贵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中、区直驻贵单位清单),涵盖了贵港实施的381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27个市直部门和11个中、区直驻贵单位。其中,贵港清单事项数为330个事项,中、区直驻贵单位清单事项数为51个事项。清单主要包含了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要素。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解读人:刘素琼
联系方式:0775-4569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