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当前我市针对电商企业的融资产品和服务相对较少,银行机构缺乏专门为电商企业设计的金融产品。虽然政府出台了一些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但针对电商企业的金融支持、政府补贴等方面政策较少,电商企业难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为进一步加强电商行业金融服务,解决电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扎实推进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制定。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实施模式、运行机制、风险管控、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
(一)工作职责。分别明确了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贵港市分行、贵港金融监管分局以及银行机构相关职责。
(二)实施模式。明确市本级电商行业贷款风险专项补偿机制的资金来源为从财政资金中安排,初始规模为1000万元人民币。
(三)运行机制。一是放大倍数。银行机构的贷款总额度不超过补偿金额的10倍。二是支持对象。从事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经营主体。三是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发放贷款,单个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额度不超500万元(含)。期限为1-3年(含),利率不超过放款日当期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是贷款用途。明确必须用于发展电商领域,以风险补偿的形式促进电商行业发展。五是业务流程。符合条件的电商经营主体向辖区内银行机构提交贷款申请材料,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贷款后向工作专班进行备案。
(四)风险管控。一是补偿范围。明确对放款银行机构的补偿范围仅包含列入不良贷款后的贷款余额(包括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余额),贷款利息、罚息不列入补偿范围内。二是补偿比例。当贷款发生不良时,风险补偿金补偿不良贷款余额的20%。三是风险补偿工作流程。银行机构将列入关注类贷款情况向工作专班备案,如贷款无法收回列入不良贷款后,由放款银行机构向区级商务、财政部门提出风险补偿申请,再由工作专班组织成员单位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予以补偿。四是不良贷款跟进处理。明确银行机构要积极履行追偿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对结案后损失部分按程序上报核销。五是业务熔断。设置了银行机构本机制业务不良率达到3%和5%时的预警、整改、中止措施。
(五)保障措施。一是职能部门协同联动会商。加强数据共享共用,及时维护更新,保障风险补偿业务稳步有序推进;二是建立激励容错机制。工作专班定期对本机制业务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估,考评结果作为本机制持续开展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尽职免责;三是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加强应用场景探索,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的亮点和成效形成贵港经验。最后,明确桂平市、平南县可参照本方案制定区域具体实施方案,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两年。
四、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解读人:潘礼杰
解读方式:0775-455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