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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标任务的通知

2017/02/22 4.5k 阅读 303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我市在新起点上实现发展新跨越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将2017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7年目标任务,结合实际,以改革创新的勇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1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财政收入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外贸进出口总值增长1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节能减排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目标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城镇新增就业1.3万人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8 %。

二、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承接政府工作报告指标任务的各部门,接到任务后,要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事项的落实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保证年内全面按时完成。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工作。

三、牵头单位要及时总结各项指标任务推进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每季度结束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小结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同时,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告市人民政府。

四、没有下达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部门和直属机构,按照单位职能开展好各项日常工作。

五、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制定督查方案和计划,定期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将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承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严格考核评价。

附件:2017年贵港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2日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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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