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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2018/09/09 2.5k 阅读 50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8〕29号)文件精神,经五届市人民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承接和调整45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承接自治区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36项,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7项。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承接自治区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做好上下衔接,及时制定、公布承接方案,明确承接事权范围和管理层级。对取消、调整和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编制、修订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加强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确保调整到位、监管到位。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

附件:1.《贵港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2.《贵港市人民政府决定承接的上级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3.《贵港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6项)

4.《贵港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共7项)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贵政发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