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的有关规定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市人民政府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40个部门权责清单共33850项权责事项,其中权力事项4113项、责任事项29737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后的贵港市各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编制清单的部门网站设置固定板块公布。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市各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务院、自治区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各部门权责清单。市各有关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三、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阳光行政。
四、《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贵港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7〕20号)同时废止。
附件:贵港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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