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政发贵政发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管散货运输的通告》的通知 2025/11/17 9.9k 阅读 72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平陆运河贵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管散货运输的通告》(贵政通〔2019〕68号),请遵照执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贵政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