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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港市教育局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贵港市华南高级中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07/29 1.1w 阅读 481 点赞

贵发改收费〔2021〕382号

贵港市华南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申请制定贵港市华南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校近年来新建扩建了校区,对教育设施设备进行了更新和维修,提高了教职员工工资,改善了校园环境,办学成本增幅较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价综〔2018〕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对你校办学成本进行核算,结合实际并考虑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学费:小学3500元/生·学期,初中3500元/生·学期,高中4500元/生·学期,另外高中课本费据实收取。

二、住宿费:公寓式全寄宿制学生宿舍住宿费为700元/生·学期(含水电、直供热水、空调使用等费用,配备双层架床、电风扇、空调,内设卫生间、洗漱间)。

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标准,具体由你校结合培养成本和学生及家长承受能力等情况在最高限价内确定,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分解或套用收费项目收费。

三、其他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执行。

四、实施收费前,请你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你校的官方网站、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或公示栏、公示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价格、市场监管、税务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你校应加强完善财务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严格经费收支管理,合理控制教育培养成本,每年5月底前你校要将年度收费情况书面报告(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收支增减情况及原因、存在的问题)、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附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六、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期间如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

附件: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港市教育局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