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渔民及广大群众:
你们好!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今年我市继续实施禁渔期制度。
为切实做好2023年禁渔期禁渔工作,我们恳请广大渔民、群众严格遵守禁渔期管理规定,认真配合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做好禁渔工作。
一、禁渔时间:2023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范围:贵港市辖区内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三、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所有定置网具必须于2023年3月1日前拆除,所有渔船全部靠岸休渔。
四、认真遵守禁渔规定,做到禁渔期不出江河捕鱼,发现违法捕捞行为及时举报。
五、积极向周围的人员宣传禁渔期制度,让大家共同参与到保护生态渔业资源活动中来。
禁渔期间,农业农村、公安、海事、市场管理、交通等相关部门将进行全方位监管,严查禁渔期间的各种违法捕捞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进行查处,违法记录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对电、毒、炸鱼违法行为案件,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及民事公益诉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贵港市:0775-4214313、18978594110 (24小时值班)
桂平市:0775-3383982、18078599006
平南县:0775-7825692、19175543532
港南区:0775-4353828
港北区:0775-4556296、0775-4556165
覃塘区:0775-4723031、0775-4720456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