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贵港市审计局于2025年3月10日至6月19日,对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有关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贵港市财政局提供的市本级财政决算报表,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5.1亿元,总支出175.3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9.7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5.37亿元,总支出58.0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7.3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6.9亿元,支出62.76亿元,年终结余4.1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9.6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72亿元,支出0.33亿元,年终结余0.39亿元。
2024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反映市本级政府需要偿还的一般债务余额88.6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6.67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0.86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0.04亿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贵港市财政局较好地完成2024年预算执行计划,财政总预算反映的财政收支情况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编制不精准。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面不完整,个别国有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二)预算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 超范围安排使用土地出让金163.81万元。
2. 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列支培训费,造成培训费支出数据不准确,涉及金额22.70万元。
3. 未按规定在年度预算报告中对“三保”支出预算的安排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4.部分预算单位培训计划未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绩效目标未达预期。
2.部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
3.未严格审核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绩效再评价报告,导致部分项目绩效再评价结果不真实。
4.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存在闲置风险。
(四)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情况
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度迟缓。
(五)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1.未按规定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2.部分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备案手续。
3.个别单位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4.采购人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不到位。
(六)国有资金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保理资金逾期未能收回,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2.保理业务风险管控不到位,在借款人未及时清偿融资利息的情况下,继续发放新的保理融资款。
3.个别项目未办理资产登记。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贵港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贵港市财政局应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工程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加大财务和内审部门的监督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优化支出结构,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加强对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价机制;摸清历年欠账家底,建立清理台账等审计意见和建议。
五、被审计单位初步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贵港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一是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印发了《2024年度贵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对审计提出问题逐一进行了检查和整改。二是印发文件,规范预算管理。印发了《关于编制贵港市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和2026—2028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贵港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工作的通知》、《贵港市开展2025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推动预算部门提高项目编制的细化率和精准度,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促进整改落实。三是举办业务培训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贵港市财政局召开了2025年度财务专项知识等培训班,并进行2025年财务会审工作,强化了财务指导和监督。四是自查自纠,完善制度。部分涉及政府采购、国有资金资产等问题的单位,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方式落实整改要求。具体整改情况由贵港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