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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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造宁静和谐公园广场环境的倡议书

2025/11/16 1.4w 阅读 381 点赞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公园、广场是我们放松身心、休闲娱乐的共享空间。为维护温馨和谐的公共环境,保障您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公德,控制音量

在公园、广场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时,请自觉遵守管理方划定的活动区域、时段及音量要求,合理控制音响设备音量,防止噪声干扰他人。

二、文明活动,相互体谅

请充分考虑周边居民、学生等群体对安静环境的需求,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如遇相关协调工作,请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知法守法,共建共享

法律法规对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已明确劝阻、警告、罚款及拘留等处置措施。让我们共同遵守规则,避免因噪声问题引发纠纷与处罚。

四、法律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或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后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宁静的公共环境,直接关乎市民的幸福体验。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合理控音,文明活动,携手将公园、广场打造成共享和谐、共沐安宁的美好家园!


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5年11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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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