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广西博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开展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将规划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
规划期限:2025-2035年
规划范围: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西江园、青云园、覃塘新材料科技园、教育园四个分园区,其规划范围总面积为23.87平方千米。
规划定位:贵港高新区以绿色化工、新能源电动车、电子信息为主导,协同发展生物医药、中高等职业教育、电子商务等,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发展,打造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及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及东盟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引领贵港市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二、规划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黄林
电话:0775-4563417
邮箱:gggyyq@126.com
三、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博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771-4847466
邮箱:gxbysthjyxgs@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和网络链接
下载表格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规划单位或者环评单位。
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