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现收到你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提交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分公司书面报告材料: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报告表》;2.经办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关于总公司同意设立分公司的《证明》及《委托书》;4.《关于安徽德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书面意见》;5.总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X〔2021〕3401410054号)副本复印件。经审核,符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条件,有效期从2024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现予证明。
申请人:莫珍莲 13768490059
经办人:吴火炬 0775-4562055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