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贵编办〔2024〕18号)文件精神,撤销贵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事业单位建制。原贵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职责划归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资产、债权债务、退休人员及其他未尽事宜由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收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现拟于2024年7月8日向贵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贵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