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贵港劳人仲字〔2024〕第378号陆柯华诉广西益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2024/10/23 1.4w 阅读 273 点赞

陆柯华:

本委受理申请人陆柯华诉被申请人广西益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贵港劳人仲字〔2024〕第378号)已办结。因与你无法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工资400元。

你可到本委办公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885号领取上述文书及相关材料(联系人:何燕妮,电话:4568637)。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如不服上述裁决,可以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