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自疫情防控以来,市社保中心积极推行社保经办“不见面”服务,做好群众宣传和解释工作。2020年2-4月,共为未能及时办理退休申报46名新增退休人员补发养老金共10.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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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中心为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及时办理退休申报的人员补发养老金
2020/04/27 1.8w 阅读 503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