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有关要求,结合援企、稳岗、扩就业等政策措施,依据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及时查处各类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坚决纠正疫情期间劳动者的就业歧视,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人社局联合市场监管局从2020年5月7日起,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执法行动的内容主要是:(一)集中清理整顿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妨害有序复工复产和稳就业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一是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特别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招聘等职业中介活动的行为。二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包括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不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发布虚假信息或含有歧视性内容信息、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捆绑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组织虚假招聘活动,骗取劳动者财物的欺诈行为,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违法发布涉及劳动者户籍、居住地及治愈患者或密切接触者等与疫情相关的歧视性招聘信息。四是核查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及使用劳务派遣等情况。(二)查处违反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行为;(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市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将成立两个联合检查小组,对市本级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并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