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市下发了《贵港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按节点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比例不得少于工程产值的 30%,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了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监管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成层数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的一半、结构封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等 5 个节点均要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确认农民工工资账户、工程款账户等。
《办法》还明确规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的预售资金仅用于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内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和日常管理费用,其中每个节点的日常管理费用不得超过重点监管额度的 1%,农民工工资支付比例不得少于工程产值的 30%,工程产值须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盖章确认。
《办法》的出台,健全完善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长效机制,解决了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市严格规范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全面推广运行工资支付平台信息化监管,不断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等“一金七制度”,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欠薪案件、人数、金额均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个严禁”事件零发生。2018年-2021年,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在全区年度考核中均荣获一等的好成绩,连续两年代表广西迎接了国务院考核。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力以赴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足额支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