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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木材加工行业相关的职业病防治知识,你需要了解→

2025/04/28 1.8w 阅读 456 点赞

4000余家企业连点成链,数十万产业工人用匠心雕琢每一块板材,让贵港制造挺起木材加工产业的脊梁。

在见证木材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我们更要聚焦生产线上无声的健康守护——木料切削扬起的粉尘、机械运转产生的噪声、胶黏剂挥发的化学物质,这些看似寻常的生产要素,实则是威胁劳动者健康的隐形风险。

值此第23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之际,让我们聚焦木加工相关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共同筑牢职业健康防线

你了解职业病吗?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02412月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将职业病分为12大类135种,包括尘肺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和其他职业性疾病

你的岗位可能存在这些职业性有害因素

(一)生产性粉尘

木材加工行业中产生的生产性粉尘主要是木粉尘,主要存在于人造板木质地板木质家具生产过程中的机加工砂光、开榫槽打磨等作业流程

(二)化学毒物

化学毒物主要存在于人造板、木质地板、木质家具生产中施胶、胶合、涂胶、涂饰、固化等工艺过程。主要的化学毒物为胶黏剂和油漆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氯乙烯、二甲基甲酰胺、二异氰酸甲苯酯、甲醛、氨等有机挥发物。

(三)生产性噪声

生产性噪声主要存在于人造板、木质地板、木质家具生产中机加工、后处理、砂光、开榫槽、装配、包装等工艺过程。

生产性噪声主要分为机械性噪声和流体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主要存在于木质材料的锯、切、刨光、砂光、研磨、打磨、装配、包装等作业中,流体动力性噪声主要存在于木片木粉风送、蒸汽流动等作业中。

(四)振动

振动主要存在于木制品的锯、切、削、钻、刨、铣和打磨、装配等工艺过程。

(五)电磁辐射

电磁辐射主要是紫外辐射,主要存在于木质地板和木质家具油漆光固化作业中。

(六)高温

主要存在于干燥环节中的热辐射。

如何有效控制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生产性粉尘

1.产尘车间或作业区生产性粉尘的控制以局部排风为主、全面通风换气为辅。局部排风可采取外部吸尘罩和密闭罩两种方式。

2.对于生产设备散发的粉尘,应优先采取源头控制的方法,根据所散发粉尘的理化特性、散发量以及扩散特点,合理选择吸尘罩的形式并按要求布置,利用通风除尘系统对粉尘进行有效捕集和净化。

3.若生产设备无吸尘罩时,应设置吸尘罩。吸尘罩的数量、结构和安装应满足对粉尘捕集的需要,并符合GB/T16758标准要求。

4.对于粉尘作业经通风系统处理后仍有粉尘扩散的场所,应采取相应的全面通风换气措施。

5.定期检查和检测通风除尘系统工作状态,并对通风除尘系统进行定期维护,确保系统处于预定的工作状态。

6.加强防尘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防尘知识,使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对粉尘危害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7.加强个体防护企业应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在作业时佩戴防尘口罩或防尘面具,防止粉尘侵入。

8.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禁忌证和职业病,早发现早治疗。

(二)化学毒物

1.企业使用的各类化学品应具有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使用说明书。

2.对于生产设备散发的有害气体,应优先采取源头控制的方法,根据所散发有害气体的理化特性、散发量以及扩散特点,合理选择吸风罩的形式并按要求布置,利用通风净化系统对有害气体进行有效捕集和净化。

3.涂胶机、喷漆室、调漆室、热压机、压力罐及单体回收器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

4.木制品表层涂饰应在喷漆室进行,喷漆室应采用上送下排的通风方式,且宜安装湿式设施对化学毒物进行净化。喷漆室的设计、使用、维护应符合GB20101GB6514的要求。

5.调漆室应单独设置,并设有排风装置。

6.施胶、涂装等工段的有害废渣应妥善保管,并按有关危险废弃物处理的规定执行。

7.企业应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接触毒物作业的人员在作业时应穿戴有效的防毒口罩、防护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8.接触毒物作业的人员不应在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饮水、进食,不应穿防护服进入餐厅等非作业场所。下班后,应进行洗浴、更换衣物。

9.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必要时实行转岗、换岗作业。

(三)生产性噪声

1.产生较强噪声的机电设备宜单独放置,并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

2.对锯、铣类设备,应采取安装隔声罩、隔声挡板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作业环境的影响。

3.对因振动而产生强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气力输送管道宜进行管道包扎降噪。

4.加强个体防护。例如,正确使用防噪声耳塞、耳罩;改善劳动作业安排,工作日中穿插休息时间、休息时间离开噪声环境、限制噪声作业的工作时间等。

5.做好职业健康检查。接触噪声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以听力检查为重点,对已出现听力下降者,应加以治疗和加强观察,重者应调离噪声作业岗位。有明显的听觉器官疾病、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不得从事接触强烈噪声的工作。

(四)振动

1.企业应持续改进工艺设备,从源头消除振动源。

2.制定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3.对设备地基采取必要的隔振措施。如,设置橡胶减振动层、软木减振动垫层、玻璃纤维毡减振垫层、复合式隔振装置等;

4.建立合理劳动制度,坚持工间休息及定期轮换工作制度,以利各器官系统功能的恢复

5.作业人员严格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振保暖手套等;

6.控制车间及作业地点温度,保持在16摄氏度以上

(五)电磁辐射

1.产生电磁辐射的工段宜隔离设置,产生辐射危害的操作宜选用自动控制方式。

2.紫外灯管、红外灯管及其他辐射源应有防护罩,不得外露或出现漏光;加热源宜选择空气流通性好、开阔的位置,并做好保温措施,减少热量向外部辐射。

3.产生电磁辐射的车间应加强管理,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出入,作业人员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

4.当操作中人体的某些部位会受到潜在的紫外辐射危险,或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辐射源时,应穿戴适当的防辐射用具。

(六)高温

1.企业应持续优化工艺流程和改善工作条件,加强生产场所通风设备及散热。

2.对产生热辐射的设施采取必要的隔热处理。

3.加强个体防护,尽量远离高热源,避开或减少热辐射。

4.制定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减少高温作业时间,增加工间休息次数。

5.科学补水,保持体内充足的水分和盐分,注意不能只补水,不补盐,饮水循序渐进,不可暴饮加重心肾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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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