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港市
政务类-政务类-政府门户

贵港白花山风电场(一期)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6/04/07 1.2w 阅读 352 点赞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64297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贵港市水利局成文日期:2026年04月07日
标  题: 贵港白花山风电场(一期)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文字号:贵水许可决〔2026〕2号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7日

贵港白花山风电场(一期)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6-04-07 16:00     来源:贵港市水利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字体:

贵港国能能源有限公司

我局已受理你单位提出的贵港白花山风电场(一期)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审批申请。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港北区,由风力发电场区、升压站区、道路及电缆建设区杆塔施工区和弃渣场组成。工程已于202312月开工,项目在设计阶段挖方总量152.57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30.47万立方米、综合利用1万立方米、永久弃渣量由21.10万立方米;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优化了道路平纵设计、抬高了风机平台设计标高等,项目挖方总量为142.5立方米、填方总量为135.02万立方米、综合利用3.28万立方米、永久弃渣4.20万立方米。因征地受阻等原因,原方案批复的弃渣场无法使用,需对弃渣场进行变更;方案变更后弃渣场由11个减少至4个,均为新增弃渣场,占地面积由4.07公顷减小到0.82公顷,新增弃渣场容量为5.73万立方米,可以满足堆放本项目永久弃渣。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选址,下阶段应加强弃渣场的管护,进一步完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弃渣场安全。

三、基本同意变更后弃渣场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8.3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4.74万元、植物措施0.35万元、临时措施13.32万元、独立费用10.00万元。变更后本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66946

四、项目其他水土保持工作以及要求仍按贵水许可决〔2023〕27号文件执行。

附件:关于提交贵港白花山风电场(一期)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贵润港函〔202611


贵港市水利局         

202647日        

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