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机构:贵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职能及主要负责人
一、主要负责人
贵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 辉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贵港市城区(含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三)组织开展贵港市城区(含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挥跨区域执法工作,查处跨区域和较重大复杂案件。
(五)负责协助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执法工作。
(六)负责指导桂平市、平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公文管理、文印、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综合性材料起草、会议组织、接待等工作。负责处理行政事务、办公自动化、车辆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治安保卫等后勤服务保障。
(二)法制宣传科。负责上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负责行政处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听证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方面群众来访来信来函和咨询的答复,投诉举报执法案件的处理。负责执法资格审核,执法证件管理,执法服装和标志的管理发放。负责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重要信息的发布。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
(三)公路路政科(治超站)。在所辖范围内的公路路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负责组织跨区域和较重大复杂案件的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公路路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领域执法工作。负责协调本市跨部门跨行业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统计、信息分析。负责贵港市城区(含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治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桂平市、平南县治超工作。
(四)道路运政科。在道路运政方面,负责组织跨区域和较重大复杂案件的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全市道路运政领域执法工作。负责协调本市跨部门跨行业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统计、信息分析。
(五)水路运政科。在水路运政、港口行政、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负责组织跨区域和较重大复杂案件的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水路运政、港口行政、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领域执法工作。负责协调本市跨部门跨行业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统计、信息分析。
(六)违章处理中心。负责违章处理、受理笔录、确认处罚等工作。负责暂扣物品的保管、返还等工作。负责执法文书的发放、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违章处理案件卷宗归档、保管工作。负责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负责执法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安全、保密工作及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计算机、仪器、有线无线通讯等执法设备的管理维护。
(七)直属大队。负责贵港市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执法工作。
(八)机动大队。负责跨区域和较重大复杂案件的执法工作。协助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执法工作。负责协助直属大队和港北、港南、覃塘执法大队的执法工作。完成市重大活动及应急行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港北执法大队,作为贵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不含环城路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和辖区内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统计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十)港南执法大队。作为贵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岀机构,负责辖区内(不含环城路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和辖区内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统计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十一)覃塘执法大队。作为贵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不含环城路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和辖区内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统计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十二)政工科(党办室)。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会、共青团、妇联、劳动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
(十三)财务科。负责上级有关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落实。负责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和决算工作。负责罚没款项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工作。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电话:0775-4589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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