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经营风险及非法集资风险,维护养老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广西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遴选符合条件的第二批商业银行,具体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提供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二)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机构核准的《金融许可证》。
(三)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以在贵最高级别机构作为参与方。
(四)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参与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的商业银行,于2025年7月30日18时前将自评表(加盖单位公章)、自评佐证材料报送到贵港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shswk6776@163.com,联系人:黄雪妮,电话:4526812。
三、结果确认
根据报名情况,市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评议小组组织评议,综合经营状况资质指标、信息化建设、服务业绩等因素,即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评分,且满足“遴选资质要求”中所有要求,择优选取第二批承接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商业银行,并通过贵港市民政局官网、公众号等对外公布。
附件:综合评分明细表
贵港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