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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贵港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5/08/20 4.6k 阅读 121 点赞

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贵港市社会组织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贵港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开展2025年贵港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申报评估:

1.2022年12月31日前在贵港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上年度年检合格,未参加过等级评估且自愿报名参与的;

2.取得评估等级满3年,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3.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评估:

1.未参加2024年年度检查的;

2.2024年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或2023年、2024年连续两个年度检查为基本合格;

3.慈善类社会组织未依法报送、公开2024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的;

4.2024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2024年度申请评估单位被实名举报存在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或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具体包括: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学术类社团评估指标、联合类社团评估指标、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总分1000分。其中,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三、时间安排

(一)预报名阶段(2025年9月1日前)。计划参评的社会组织填写《2025年度参加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表》(见附件1)报贵港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

(二)评估资料准备和自评阶段(2025年8月18 日至10月1日)。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写《贵港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见附件2),对照申报类型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自评,按照评估细则准备材料,并于2025年9月19日前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后,将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贵港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评分细则和社会评价调查表(见附件3)。

(三)实地走访初评阶段(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由贵港市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工作小组,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并向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提出初评意见。

(四)评估抽查阶段。(2025年10月14日至10月17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对第三方评估结果进行随机实地抽查,抽查面不低于单位数的40%。

(五)公示颁证阶段。(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评估意见进行终审,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告,由贵港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向获得3A级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评估等级管理

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设定有效期为5年。被评为4A以上的社会组织报民政部备案;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优先作为承接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

五、有关要求

(一)参评社会组织要如实提供评估材料,凡在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相关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将视情节作出取消评估资格的处理,或降低评估等级的处理。

(二)评估期间,第三方评估机构有权要求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社会组织发现第三方评估机构及评估工作人员有违反评估工作纪律行为的,可向市民政局反映和举报。

(三)评估期间,发生严重违反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的,以及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取消评估资格。符合评估资格的社会组织,在评估名单公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参评。

(四)正确对待评估结果。社会组织要以积极的心态参加评估,正确对待评估结果,摆正参评心态,通过参评明晰努力方向,不断改进完善,促进自身发展。

(五)为了方便开展评估工作,请参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供参评材料,市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桂林市星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材料报送:相关材料报送至贵港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

报送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布山大道1287号贵港市儿童福利院一楼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贵港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0775-4526757,宋英19175972825,陈月珍19175983110,邮箱:ggshzzfhzxyy@163.com


附件:1.2025年度参加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表

   2.贵港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3.评估细则(各类社会组织评估申报材料


贵港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