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规范市本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市民政局此前已完成贵港市市本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年报)工作并发布公告。公告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意见。现将贵港市本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年报)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1.社会团体2024年度检查(年报)结论
2.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年报)结论
3.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名单
贵港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