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整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工作,全力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符合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但未纳入保障范围等“应保未保”问题;
(二)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或村(社区)两委成员违规代持救助对象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等问题;
(三)骗取套取、挪用挤占、虚报冒领救助金等问题;
(四)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不按规定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以及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其他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社会救助职能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已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可采取来电、来信、当面等方式进行问题反映。
(一)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监督举报电话:0775-4523330、0775-4526710;
电子邮箱:ggdb6719@163.com;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贵港市各县(市、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港北区民政局:0775-4258230
港南区民政局:0775-2910509
覃塘区民政局:0775-4861418
桂平市民政局:0775-3331090
平南县民政局:0775-7836707
(三)信件举报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289号,贵港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208办公室,邮编:537100。
贵港市民政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