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4日上午,贵港市召开2022年贵港市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韦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巧艺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对2021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下一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上还举行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仪式,韦彦为荣获全国第九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贵港市公安局颁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牌匾。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二级警务专员陆健参加会议,并代表市公安局接受牌匾。
市民族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统战部、民宗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专班全体成员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