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根据相关文件,经各地公安机关申报和公安部审核,决定命名一批单位为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其中,桂平市公安局石龙派出所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根据相关文件,经各地公安机关申报和公安部审核,决定命名一批单位为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其中,桂平市公安局石龙派出所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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