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6年3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杨伟志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梁惠勇分别向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海强和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杨海强同志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作表态发言。
梁惠勇指出,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政治建警”要求不够到位,政治引领有所弱化。落实政治保障不够有力;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监督指导二层机构落实制度不够严格;意识形态与保密工作存在短板。贯彻落实“服务人民”要求不够到位,守护群众切身利益有温度。道路交通亡人事故防控工作落实不够有力;社会治安管理存在漏洞。贯彻落实“改革强警、科技兴警”要求不够到位,警务现代化转型赋能有落差。贯彻落实“从严治警”要求不够到位,纪律作风建设纵深推进不力。内部监督重视不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部分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程序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梁惠勇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推进贵港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党建统领,推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公安系统落地落实。四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杨伟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压实整改责任,着力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真改实改,“一把手”要切实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主动认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落实“四个融入”要求,在提升整改实效中彰显政治担当,把推动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以及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等结合起来,紧盯巡察反馈本单位的具体问题及本系统行业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深层次问题,强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杨海强表示,一是深化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盘接受、全面认领、全部落实,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行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压紧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全面推进问题见底清零。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逐项梳理归类,逐条细化分解,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式落实。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整改成果落地见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全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市公安工作整体提质增效、再上台阶。
市委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及市委宣传部等有关同志,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市公安局机关部分干警职工,市公安局退休老干部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