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公布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作风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2025/12/25 3.0k 阅读 225 点赞

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大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布我局干部作风问题举报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二层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属受理范围:

(一)服务态度差、宗旨意识淡漠:服务态度不端正、生硬冷漠、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对待群众和企业业务咨询、政策解答敷衍塞责、推诿应付;习惯讲“官话”、打“官腔”,沟通交流脱离群众;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严重缺失,引发群众和企业不满。

(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合理诉求无正当理由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拖延不办;工作中消极怠工、失职失责,履行职责不力,影响工作正常推进和政策有效落实。

(三)利用职权刁难谋私: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在工作中人为设置障碍、阻挠政策落地;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索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要求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授意、暗示管理服务对象送钱送物,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滥用职权、违规决策:工作中任意妄为、滥用职权,违反法定工作程序和内部规章制度;在政策执行、任务推进、服务提供等过程中,擅自作出不当决策,或以个人主观意志代替集体研究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75-592103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举报邮箱:zjwdw4226156@163.com

三、相关说明

(一)提倡实名举报,鼓励提供具体事实、证据线索(如时间、地点、人员、事情经过、相关材料等),以便核查。我们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利用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和企业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我局干部作风持续向好,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特此公告。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