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核退贵港市企业基本部分建安劳保费的通告

2026/03/19 2.2k 阅读 282 点赞

各有关施工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桂政发〔2012〕42号)有关规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在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前,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建安劳保费,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1个月后,可向当地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申请拨付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            

截至目前,我市仍有155个项目未申请办理核退建安劳保费企业基本部分(其中:市劳保站29个,港北劳保站11个,港南劳保站6个,覃塘劳保站12个,桂平劳保站77个,平南县劳保站20个)。请涉及企业(详见附件1)按照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准备材料到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详见下表)办理核退手续。

贵港市各级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名称

地址(申请材料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贵港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132133窗口

梁语桐

0775-4568290

2

贵港市港北区消防工程技术中心

贵港市港北区解放路121号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01室

曾琳

0775-4258393

3

贵港市港南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

贵港市港南区廉石路公正街2号港南区行政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7室

黄惠娟

0775-4351006

4

贵港市覃塘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

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文昌路2号覃塘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35室

闭君燕

0775-4861565

5

桂平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

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沙岗路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股

李世良

18177560909

6

平南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费管理站

贵港市平南县林业大厦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9室

梁湘

0775-7821405

2024年1月1日起,我市未核退的企业基本部分建安劳保费已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核退所需资金需通过编制本级部门预算方式向项目所在地财政局申请资金予以核退。

附件:1.贵港市各级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基本部分未拨付

工程项目明细表。

2.申请拨付劳保费所需材料清单。

贵港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6年3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