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公示公告

贵港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公饮用水供应商选取公告

2026/03/29 1.8w 阅读 251 点赞

为保障我单位日常办公用水需求,确保饮水安全、供应稳定及服务高效,现我单位拟通过择优选取方式确定办公用桶装水合作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

一、基本信息

(一)采购单位:贵港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二)配送地点: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提供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桶装水,水质类型为矿泉水或天然泉水;

2.桶装水容量不低于 17L / 桶;

3.每桶水报价不超过 18 元(含税费、配送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配送服务:每周正常配送不少于 2 次,提供 4 小时内紧急配送服务。

报名单位自行安排人员于2026年4月1日9:00到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12楼进行现场查看,了解我单位办公饮用水具体情况。

(四)合作期限:2026年4月至2027年12月。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生产或食品销售等相关内容。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广西)”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

(三)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所供应桶装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提供的水质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全部合格。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单、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经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二)近 6 个月内由具备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及近3个月内每月的自检报告,加盖公章。

四、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 提交方式: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12楼。

(二)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18时。

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钟一和 0775-5921185

            贵港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6年3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