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我中心根据《2019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资金账户开设的规定“每家受委托银行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对公积金业务系统进行了升级,系统完成升级后将进行三区两县市归集账户合并,业务系统对各缴存单位缴存的公积金款项自动匹配入账。
为确保公积金业务系统实现自动匹配入账,从2020年7月起,中心归集业务将要求以先对账后划款的方式进行,要求各缴存单位按月汇缴。同时,要求各缴存单位在划款缴存住房公积金时,摘要(备注或附言)内容应输入:单位账号+g(个人部分)或d(单位部分)或q(全部)+缴存月份(如202007),若输入不规范,系统无法自动匹配入账,将做退款处理。
如有疑问,可与我中心联系,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3日
本级及各管理部联系电话:
(1)市本级及港北 电话:0775-4556186
(2)港南管理部 电话:0775-4551716
(3)覃塘管理部 电话:0775-4860611
(4)桂平管理部 电话:0775-3376638
(5)平南管理部 电话:0775-7836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