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我中心对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了排查,并通过电话催收和发放催缴建议书的方式对排查发现问题的三家单位(具体名单如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但未果。现将这三家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逾期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
1 | 覃塘区林业产业协会 | 住房公积金缴存至2022年3月 有9个月逾期不缴 |
2 | 桂平市新登广告有限公司 | 住房公积金缴存至2022年2月 有10个月逾期不缴 |
3 | 桂平市油麻镇魂之舞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住房公积金缴存至2022年3月 有9个月逾期不缴 |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