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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01/10 2.5k 阅读 371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9月19日至2022年12月1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巡察。2023年5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全拥护、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截至2023年8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21个具体问题,在3个月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制8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具体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及时组织召开中心组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专题研究会、动员部署会等,把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

(二)全面部署落实,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领会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制定了《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实。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将巡察整改与补漏洞、强机制相结合,完善《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查找原因、深挖根源,持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以监督防风险、以执纪促落实、以问责促整改,同时紧盯关键节点,抓早抓小,强化廉政提醒、风险防控,持续提升干部责任意识,促进巡察整改成果长效化。

二、集中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住有所居重要指示精神,让群众享受更多公积金政策红利

1.着力解决突破促缴扩面工作瓶颈办法不多,新增缴存人数尚有较大空间”的问题

一是开展谈心谈话,筑牢责任担当意识。分管领导与资金归集结算科及各管理部负责人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就反馈问题进行反思,强调要加大住房公积金宣传,压紧压实催建催缴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二是强化宣传推广。合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实体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送政策上门、发送缴存建议书等方式,不断加大面向非公经济的扩面工作力度。持续构建宣传、催建、催缴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住房公积金非公扩面工作取得更多实效。内新增缴存企业类200家。

    2.着力解决提高租房提取率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租房提取。年内提取额为22.17亿元,比增24.34%,其中支持租赁提取2.85亿元,比增25.95%。二是以短信发送、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形式对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推送租房提取信息,提醒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三是及时出台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政策。出台了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上限在有配偶家庭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标准基础上提高200元/月(即1400元/月);三孩及以上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上限在有配偶家庭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标准基础上提高400元/月(即1600元/月)。年内我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872户涉及金额979.8万元,极大满足无房职工租赁住房的资金需求。

    3.着力解决提高提取额和提取业务线上占比率办法不多”的问题

一是采取措施大力推行网上办,完善线上提取业务功能,积极与商业银行联网,开通线上商贷还贷提取业务,减少职工排队办理业务次数,目前网厅已开通农行商贷还贷提取。二是大力推行网上办,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做好住房公积金线上受理业务宣传,合理引导柜台办理业务的职工再次办理业务时可使用线上办理业务渠道,引导“群众少跑路”。2023年提取网办率为70.83%,超过自治区住建厅65%的考核标准。

    4.着力解决“落实‘一事通办’改革有差距,发放贷款超时现象多发频发”的问题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贷款发放规范有序。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业务已经全面实行随到随办的工作机制,做到专人接单,高效审核,提速放款。二是进一步加大每月资金统筹调配力度,加强与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对各管理部的贷款业务指导,提高贷款发放服务效率,确保优质高效发放贷款。除楼盘未封顶、停工等特殊情况外,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均能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放款。

    5.着力解决“‘跨省通办’工作有短板,为群众办实事变形走样”的问题

一是科室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跨省通办”等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加强和改进的要求和措施。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有序委派业务骨干到市政务中心对12345工单热线人员进行专线话务培训。2023年7月,分管领导对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按照分类培训原则,有针对性提升业务人员素养和能力,如开展“跨省通办”业务专题培训、礼仪专题培训等。结合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文明礼仪“强基础练标准促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文明礼仪素养,持续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用制度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根据政策的变动及服务的优化情况,及时按要求在“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全国黄页上实时更新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素,便利群众业务办理需求。

(二)强化干部担当作为意识,持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6.着力解决履行管委会办公室职责不够到位,发挥管委会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开展谈心谈话,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并引以为戒。分管领导及时与综合科负责人就巡察反馈的相关意见进行了谈心谈话,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二是严格履行管委会办公室职责,落实每季度收集整理符合上会的议题,及时调整委员,做好管委会办公室工作。2023年已按规定程序召开管委会。

    7.着力解决打击整治骗提骗取行为不够坚决,落实整治措施有漏项”的问题

一是针对职工利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通过账户冻结、纳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黑名单管理,发函至骗提职工所在单位等方式进行追回,累计追回金额76.22万元,后续将继续落实举措追回骗提资金。二是继续加强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把《特别告示》预防骗提宣传纳入日常普法内容,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宣传25次,对前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70多次。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骗提行为治理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到位,确保骗提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8.着力解决协调解决难题有畏难情绪,追缴欠缴及逾期还贷乏力”的问题

一是每月将欠缴数据报送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和有关财政部门,主动联系配合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财政欠缴工作反馈、推进;同时积极联系市级、县级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稳步推进欠缴工作。截至目前,2022年欠缴部分已完成支付。同时加强针对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宣传,年内开展进企业政策宣传50余次。二是强化贷款业务监管,做好逾期贷款追收。从源头防范逾期风险,做好贷前资格审查,落实逾期贷款催收制度,通过定期监测、分析,强化监控力度,针对不同风险的逾期贷款人,严格实行“一户一策”动态管理,确保降逾增效工作取得实效。发出逾期追收通知20余份,法律顾问电话追收2400余次,发律师函11件,提起贷款诉讼案9起涉及金额240.69万元,申请强制执行8起涉及金额237.096万元,贷款逾期率为万分之1.21。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欠缴催缴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到位,确保欠缴清收以及逾期追收工作常态长效。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9.着力解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虚化,时有忽略意识形态工作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及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年初按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二是强化意识形态教育。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提升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每半年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会和支委会研究,目前已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

    10.着力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管理松懈,网络风险防控有弱项”的问题

一是及时修改完善中心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要求。二是针对存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管理,确保意识形态网络阵地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强化干部培训。2023年8月,邀请网络信息专家就“网络信息安全及政务数据安全”等内容开展全体职工培训,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11.着力解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有缺失,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学习。2023年6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多次传达学习“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6月,组织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贵港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相关文件精神。二是规范谈心谈话制度。年内组织了6个专题集体谈话约160余人次,党支部书记经常性与班子成员、关键岗位人员及干部职工等开展谈心谈话90余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谈心谈话20多人次,入户廉政家访9人次。

    12.着力解决管理干部职工宽松软,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及时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开展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本人作深刻书面检讨;及时约谈相关管理部负责人,取消当季度流动红旗科部评比资格。二是结合实际开展窗口作风整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刻反思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四大·四严”作风纪律整治月活动,由点及面,整顿窗口服务行为、工作作风以及遵规守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6月已经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职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目前所有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均实行集中管理。2023年7月20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干部申办因私出国(境)证件手续。四是强化学习教育。利用全体职工理论学习会议,开展政务服务礼仪培训,组织全面深入学习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相关文件,修改完善《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勤奖罚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

    13.着力解决“开展内部监督有弱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法律法规、内审、信息系统等相关知识纳入年度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学习各类培训10次以上,参学人员400余人次。二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党建+”重点工作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署“党建+风险防控”工作,制定方案,明确措施,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管理约束。年内组织业务稽核4次,书面通报银行承办业务情况4次。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与第三方外包机构重新签订《保密协议》,基本完成2023年度三级等保测评,后续将根据测评结果完善信息系统管理和使用。

    14.着力解决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廉政风险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分管领导及时与财务科负责人开展谈话,要求财务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完善采购制度,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进行资金拨付。二是完善修改制度。2023年6月,印发了《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采购流程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予以明确,形成用制度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严格对合同的把关。签订合同前需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年内出具了合同文本等法律意见30余条。四是加强组织学习。2023年6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

    15.着力解决狠抓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工作敷衍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已对发生系统录入信息错误的提取业务进行更正。二是开展谈心谈话。2023年6月,分管领导分别与业务科室和管理部全体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提升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质效等。三是修改完善制度。修订了《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考核办法》,组织业务稽核4次,形成书面通报4份;完善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机房管理等制度,确保常态长效。

(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6.着力解决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欠扎实,党建工作还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将党建工作列入领导班子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实际推进“党建+”重点工作。明确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履行责任。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支部书记每半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推进情况。二是及时根据2023年度市委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要求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建工作要点。三是严肃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针对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及时修正、加强学习,严格制度执行。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17.着力解决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欠细致”的问题

一是积极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向党组织靠拢。主动邀请干部职工参与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已有4名职工递交入党申请书,现有党员37人,其中预备党员1人,入党积极分子6人。二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的程序。正视党员发展材料出现错误问题并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加强对支委的业务培训,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不再出现类似事件。年内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做好4名党员发展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党组织关系排查和管理,规范完成2名党员转入转出程序办理

    18.着力解决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倒置”的问题

一是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引以为戒。分管领导及时与综合科负责人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谈心谈话,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制度,确保程序规范。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拔任用了3名科级领导干部、晋升了2名干部职级,均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按照程序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选拔任用事宜,出具廉政鉴定,并及时公示。三是强化学习教育。2023年6月,召开全体职工理论学习会议,全面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19.着力解决“执行‘回避’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责任人加强学习。2023年6月,组织综合科负责人与具体工作人员学习了《公务员回避规定》,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023年7月,开展了选拔任用3名科级领导干部和晋升2名干部职级工作,严格按照动议、支委会和班子会召开等规范流程开展工作,涉及的相关人员均及时回避,中心主要负责人均执行末位表态。

    20.着力解决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责任人加强学习。2023年6月,组织综合科负责人与具体工作人员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免制度要求,2023年7月开展了选拔任用3名科级领导干部和晋升2名干部职级,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执行,研究5名干部任免事项时,逐一介绍人选的基本情况、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保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逐一表态,规范形成任免决定。

    21.着力解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学习。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研讨会、学习会、讨论会,深入学习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具体举措,确保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市里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强化学习培训。2023年6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逐条解析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严格贯彻落实。三是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夯实根基,建立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计划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具体部署要求,持续落实长期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党建引领,继续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继续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养,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扎扎实实对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二)坚持刀刃向内,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多形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持续引导党员干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作风、严纪律,进一步强化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作风。

(三)立足长治长效,有效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持续跟进骗提、欠缴等“持久战”,积极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真正落实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良好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实现整改成果长效化。

(四)坚持为民服务,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聚焦主责主业坚守为民初心,不断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便民化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4555165通信地址:贵港市中山路北延段43号邮政编码537100电子邮箱:gjjglzx@163.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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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