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中心建设,有力促进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
高位推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中心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内容,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19年,中心通过招标引进广西财经学院开展单位内部控制项目,推动中心形成完备的内部制度体系和科室职责体系,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的分工及流程,各科室在普法工作的责任及措施,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落实在各科室在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任务,确保每个法治环节科室不缺位,人人就其职。
建立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积极参加司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议,以评促改,建立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行业行政执法的文书范本。参照《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修订了中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工作中,主动与法院沟通陈述申辩、听证等程序问题,避免因行政执法的程序问题导致中心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不被法院认可,从而得不到最终执行。
因城施策,致力优化营商环境。在充分研究我市房地产发展、住房公积金资金、市民住房需求等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政策制定方面的专业指导作用,适时制定或清理住房公积金政策,充分发挥其稳预期固长远的作用。2020年以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继颁布施行,中心开展新法与住房公积金政策专项对照梳理筛查工作共计3次,提出立改废释意见建议近7条,法律顾问出具意见 59份,日常咨询200多次,围绕我市房地产复产复工, 施行组合贷款政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逐户封顶放款等措施,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