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公楼前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贵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卫平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新汉主持。
黄卫平在致辞中强调,“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得之不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和珍惜荣誉,切实增强荣誉感和自豪感,树立政府服务窗口单位新形象,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我市广大干部职工“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为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近年来,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强化党建引领,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通过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扶贫帮困等活动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区内外同行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赞扬,先后荣获“全国住建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区模范职工之家”等多项殊荣,连续16年在全区年度业务管理工作综合考核评比中获得优秀。2020年11月20日,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各合作银行代表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职工共7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