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让更多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福利,督促缴存单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港南管理部安排专人定期排查、按月催缴,加大对欠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催缴工作力度,催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港南管理部通过汇总本辖区内单位基本信息,对照已开户单位,排查核实未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确定催建催缴工作的范围。再者,通过实行“领导负责,专人管理”的工作制度,采取微信群宣传、电话通知、上门走访等工作方式,积极向各单位职工及其负责人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
1月以来累计开展电话催缴60余次,下发催缴通知书3份,截止到11月2日,本年度已新增缴存职工594名,其中自愿缴存人员190名,催收欠缴住房公积金949.62万元。下一步,港南管理部将继续加大对欠缴单位的催缴力度,确保辖区内各缴存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