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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贵政办通〔2019〕65号)

2020/01/13 8.9k 阅读 193 点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自治区住建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6〕6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桂建管〔2017〕10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草拟了《贵港市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以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产业带动、企业运作”为发展路径,依托BIM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相协调。以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化、现场装配化、控制数字化”为技术载体,形成以数字技术为辅助、标准体系为支撑、集约生产为导向的绿色集成高效新型建造模式。建立建筑产业产品可复制、技术可推广、标准一体化、成本可控制的机制,形成现代化的产业体系,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提升建筑业生产效率和工程质量,消化社会过剩产能,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加快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方案》明确我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分为两个阶段,试点示范期阶段(2019年12月31日止)。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取得一定突破。建设一个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开工建设2至4个装配式建筑项目。推广发展期阶段(2020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到2020年底,我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以上,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建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底,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30%。

《方案》中一方面明确各个单位的主体责任,包括制定规划、目标,加大招商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培育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的大型建筑产业现代化优势企业,推广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结构、钢结构(轻钢结构)、钢混结构和其他符合建筑产业现代化的结构体系,以政府性投资、保障性住房为主的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示范工程,实施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试点工作,加强新兴市场主体准入监管,建立健全部品生产企业审查制度,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等,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作,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另一方面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包括财政支持、土地支持以及金融支持。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等国有投资项目,建造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发挥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引导作用,优先支持主动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方式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住房项目、非住宅商品房项目绿色建筑、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国家A级住宅性能认定项目。争取自治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对纳入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的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要根据发展目标要求,加强对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的用地保障。对确定为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和实施住宅全装修的项目,应在项目土地出让公告中予以明确,并将预制装配率、住宅全装修等内容列入土地出让和设计施工招标条件。对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基地、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满足合理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对购买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或全装修住房且属于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按照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落实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政策,合理降低置业成本。

为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还要加强宣传引导,定期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公众更全面了解建筑产业现代化对提升建筑品质、宜居水平、环境质量的作用,使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在社会中的认知度、认同度,为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营造良好氛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