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暂收、暂付款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基金安全,真实反映基金支付能力,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将对贵港市本级财务挂账未处理的暂收款进行公示和清理。
一、公示内容
截至2025年9月30日,贵港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中超过24个月无人认领的暂收款,明细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60天,即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三、公示要求
暂收款明细表中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到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财务科咨询电话:0775-4588572。
四、清理要求
公示期结束后,确实无人认领的医疗保险暂收款,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规定,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并入基金的其他收入。
附件:贵港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暂收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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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