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桂平市镇江河社步镇-下湾镇河段沿岸养猪场粪污储存利用不规范。部分猪场露天存放粪污,遇暴雨后粪污随雨水流入河内;部分猪场粪污未经处理直排入河;部分猪场将粪污用于农作物浇灌,由于土壤消纳不及时,粪污随雨水流入河内等问题,严重威胁镇江河环境安全,镇江河社步镇河段水体富营养化明显,覆盖水葫芦现象较严重。
二、责任单位
贵港市水利局
三、整改情况
(一)积极部署工作。2022年10月我局接到问题反馈后,立即组织人员到问题点现场进行调研,随后印发《贵港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桂平市社步镇水葫芦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桂平市水利局按照要求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查看指导;社步镇政府积极向当地财政申请河道清理整治资金。
(二)扎实推进水葫芦清理。我局督促桂平市水利局加强指导社步镇开展清理工作。社步镇政府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包括钩机的调度、清理船的进驻等,对打捞起来的水葫芦做到不倒入河流、不污染环境、不影响农业生产生活。在对河面水葫芦清理的同时,也对上游养殖场排污问题开展了整治,尽量减少河湖内滋生微生物。截至2023年7月,社步镇宁江小学米步桥约5公里河段已基本完成清理,河面基本恢复清洁。
(三)加强督促巡查。加强河长巡查督导,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处理;同时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切实做好每日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及时统计清理;对垃圾污水、畜禽养殖污水乱排放等行为进行相应的劝导和处理,防止因河水富营养化再次导致水葫芦大片繁衍。
四、验收情况
我局已按《贵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问题三十二相应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于2023年7月组织开展并通过自行验收,并于当月向该问题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了自验收报告。2025年1月,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自治区反馈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研究审议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2022年自治区移交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事宜,报经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问题三十二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12日至5月23日。
监督电话:0775-459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