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主、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效能,提升缴存工作效率,切实便利业主办理业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现就我市中心城区(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范围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方式进行统一规范:
一、线上缴存方式
业主可通过关注 “贵港市住建局” 微信公众号,点击 “办事大厅” 菜单进入 “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 进行缴存操作。具体流程如下:业主登录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后,准确输入房屋信息(如小区名称、楼栋号、房号等),系统将自动计算应交金额,业主通过微信在线支付方式完成缴存。支付成功后,可在平台申请电子发票,输入正确的邮箱地址后,发票将自动发送至个人邮箱。
二、线下缴存方式
业主可前往所在小区物业公司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打印个人缴款通知单,凭该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缴存业务。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四家银行。具体营业网点详见附件。
三、其他缴存方式
对于新建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前或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前,按照商品房测绘的建筑物总面积(车位按套内建筑面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足额预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账时务必准确备注所缴小区名称、楼栋号、房号或户数等相关信息,以便资金准确入账及后续业务核对。
四、注意事项
(一)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准确备注小区名称、楼栋号等相关信息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严禁业主通过支付宝缴款或网银转账方式进行缴存。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缴存资金,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予以原路退回处理。
(二)请各业主、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遵照本通告要求,及时、规范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 0775-5921079,或到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现场咨询。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883号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3室物业管理科。
特此通告。
附: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营业网点明细表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7日